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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殇【小说】
2015年05月20日 16:11

  

/钱海

 

拥有一个秘密像含着一枚橄榄,令人回味无穷。

回味无穷的青果注定我要守住一生的寂寞。在我的小说中,我习惯把自己一生中的点点滴滴穿透进去。但有一事,只要提及,我胸口处那道隐隐作痛的伤疤死灰复燃般涌出疼痛的鲜血,像天气一变化就会复发的风湿关节炎。

一个人是草根出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是草根。我承诺过要让它成为一个谜。

今天,我还是失信了。

我之所以失信,是因为我的良心一直在谴责。

我无法原谅自己。

有些心事放久了,忧伤也变得剔透,像雨季的雨滴。我决定“自首”,向广大读者朋友“自首”,把这些雨滴串成项链,让它躺在我的胸口。只有这样,我才能给读者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给全中国千千万万女性朋友一个交代。

我信守一句话: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

我已进入垂暮之年。回首往事,我觉得自己何等自私,自私得有点龌龊。不管咋说,我也算是站着撒尿的爷们。自己还算男人吗?我对得起阿秀吗?为了死后能轻松上路,为了免遭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为了不负自己涂鸦多年小说上的那一点点小成就,或者说不让自己的读者失望,我豁出去了。

    以此,才有了下边我要叙述的故事。

血洗松毛岭

千里彝山的皱折中潜伏着一个又一个小山村。当中有个叫窝多村的美丽村庄就是我的乡亲们生存的乐土。

村内开花村外香。彝山四季都有很火旺的野花。山花在我的记忆深处、艳丽,如织女绣成的锦缎,耀眼,似朱唇抹就的丹砂,柔美,像随空溢开的云霞。村庄在山花的簇拥下焕发出勃勃生机。

窝多村有二十来户人家,人口不足百人。二十来户人家中就我家有点鹤立鸡群。

村里人人都说苗话,就我家四口人说汉话。

我们村是云南的苗寨。显然村里住的都是苗族。自从我们家插足,苗寨就掺杂进了汉人。

家是一个弹性十足的容器,装着幸福和快乐,也流窜着烦恼和忧愁。

在村里我家所有人都像外星人。我和家里人说话都会有许多好奇的孩子围观。听到我们说话,孩子们都会手抚着嘴发笑。村里人说苗话,我们听不懂,我和家里人说汉话,村里人就更听不懂了,看那表情,很像中国农村的老妈子听老外说外语。反正,夹杂在苗寨里,我家多少有点像羊群中的毛驴,不同类。

我家是攒家户。

因为是攒家户,在村里,我家才出奇的穷,穷得让人心酸,穷得让我抬不起头。我为家而自卑,自卑得出出进进像蜗牛一样蜷缩着躯体,用一层叫安静的厚硬壳保护着自己那颗敏感而脆弱的心。夹着尾巴做人。这就成了我们全家那时的为人处世之道。

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那个家对后来的我来说也许只能是一个梦。

那一年,日本鬼子冲进了我们村。

鬼子见鸡抓鸡,见粮抢粮,最遭殃的还是那些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

鬼子从后面捆起女人的双手,捆住女人的双脚,用破布塞住女人的嘴,把女人装进麻袋,扛起就走。就像扛猪一样。

被抓的女人在麻袋里哇哇哇地哼叫着,被捆的四肢在垂死挣扎着。

看着女人被抓走,男人们的双眼气愤得能喷出火来,可终究没人敢跑到鬼子面前咳声嗽。跟鬼子过招。打死也没人敢。

不是男人们胆怯,而是惹不起鬼子背上那几根长长的“烧火棍”。

听说抓去的女人主要负责为饥渴的鬼子减压,慰安。

鬼子进村洗劫了几次,阿秀都漏网了。

我姐阿秀能漏网,多亏阿妈办事精明。

每次鬼子进村扫荡,阿妈就把阿秀藏进包谷杆里头。

能躲过初一,却很难躲过十五。

村庄被晨雾放肆的缭绕着。天空飘着密密的牛毛细雨。淅淅沥沥的雨丝犹如古筝的琴弦争先恐后般从天空射了下来,一头连着灰暗的天空,一头连着地面,在随风飘荡的落叶弹奏下,奏出悲悯的曲子。雨丝把村庄笼罩在凄迷中。

秋风吹着,成熟的苦楝树叶与苦楝果一同落了下来,砸着空荡荡的大地,像幽灵走在世界那样孤单渺小。

那一天,鬼子再一次进了我们村。

这一次,鬼子来得很突然,是突然袭击。

到现在,那天的情景我还记得一清二楚。

“鬼子来啦!乡亲们——乌溜跑!”在山嘴放羊的老根叔大声武气地吼道。

听到喊声,村里人乱成了一团。有的忙着藏粮食,藏鸡藏猪,有的急匆匆地朝山上跑。孩子们吓得抖灵壳颤,干嚎着扑进大人的怀里。大人的双手像大鹏厚实的翅膀,在翅膀的庇护下,孩子如躲进了没有苦难的天堂。一时间哭声喊声牛嘶马叫声不绝于耳,像世界的末日来临前一样。

阿爹到牛角镇赶集还没回来,阿妈要等阿爹。

阿妈不走。

阿妈不走,阿秀搭我也不走。

这次鬼子来得很快,气势汹汹,其实想跑根本就不可能。

阿妈不想走,一来是为等阿爹,二来是阿妈行动不便。

阿妈怀着孩子,还有两个月就生了。我让阿秀乌溜走,把阿妈交给我。阿秀不放心阿妈,不肯走。没办法,我让大姐躲进了院里的包谷杆里头。

“跑!跑个球!除非跑到你妈的窟窿里去。”鬼子的翻译官二狗子大声嚷嚷着说。

“哟希!花姑娘地快出来!”阿秀被鬼子发现了。(鬼子见到阿秀掉在包谷杆外的绣花鞋。)

鬼子掀开了包谷杆。

阿秀被鬼子拉着双脚拖了出来。

两个鬼子把阿秀摁倒在地上。

阿秀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声。

阿秀越喊叫,鬼子越得意,越激动。其中一个鬼子得意得露出了大飞牙,“大飞牙”骑在阿秀身上,双手在阿秀的胸脯上揉捏着,一张麻脸笑得花枝烂颤,笑得变了原形。

尽管阿秀使尽了女人抓咬谩骂哭泣的浑身解术,鬼子还是没有放过阿秀。

另一个胖得像猪的鬼子在淫笑后,忙着去扯阿秀的裤子。

阿秀的领口被麻脸鬼子撕开了,露出了刺有荷花的红兜肚……。

刚烈的阿秀咬破麻脸鬼子的嘴唇,一脚蹬在另一个鬼子的胯裆里。胖鬼子的腰弯得像一张弓,双手捂着下边哪“宝贝”,陀螺般转动着,“八嘎!八嘎!”鬼子连续叫了几声八嘎,紧接着发出了噢噢噢的叫唤声,嘴里一口一口喘出了粗气,像烧洋芋烙着,一下子把嘴都烙得歪朝了半边。两个鬼子嘴里都噢噢噢痛苦地嚎叫着。

“呜呜呜……”

阿秀的声声呜咽像一把把尖刀扎在我的心脏,在我的心脏上留下了千疮百孔的创口。

看着这不堪入目的一幕,阿妈一把鼻涕一抹眼泪也尾着阿秀,呜呜呜地哭了。

乡亲们来了。

乡亲们眼巴巴看着,把愤怒紧紧地握进拳头,握成了液态的水。

受辱后的阿秀呜咽着。可怜的呜咽声像一叶小舟在汹涌的大海里一浪一浪的。风声雨声,麻醉不了阿秀的呜咽声。所有声音同时灌进我的耳孔,震荡着我的耳膜。

被折腾得气息奄奄的阿秀像柔软的面条一样被鬼子装进麻袋,扛在肩上,带走了。我眼巴眼绿地看着被带走的,像抬猪,阿秀的四肢拼命地挣扎着。

“我日你八辈祖宗,奶奶的,小鬼子!老子跟你拼了!”我咬牙切齿地怒吼着,几次操起镰刀,像受了箭伤的困兽,想冲出去和鬼子鱼死网破地较量一场,即便是搭上小命。 

“金海,好汉不吃眼前亏!鬼子手里有枪,你这样冲出去不是以卵击石,送死吗?!”阿妈哭泣着拦腰死死地抱住了我。

好汉不吃眼前亏?真正的好汉应该是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我算是好汉吗?狗屁!我没有冲出去,我知道不是鬼子的对手。没冲出去,也就谈不上好汉,这就是我多年来始终无法原谅自己的一个原因。

我不敢说自己是好汉,但事实却一再证明我是个怂鬼,是个懦夫,另一个比我大二十多岁的男人才是好汉。

阿爹回来了。

有仇不报非君子!阿爹卵火得像塘里干了水的鱼——蹦蹦跳。阿爹的牙咬得咯咯作响。脸色很难看。脖子上的青筋一跳一跳的。呼气吸气像老水牛喘气,大口大口的。脸红脖子粗的阿爹眼睛红红的,红得能滴出血来,要吃人的样子。

“啪——”阿爹一拳打在桌上。家里八仙桌的角被击落了一个。脸上蚯蚓般的皱纹以此同时打起了架。

阿爹用一种刻意的饱含仇恨的眼光看着远方,凶着鬼子离去的方向,凶着鬼子所居住的据点方向。

阿爹的眼光很恐怖,很吓人,像子弹。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阿爹是个急性子,一晚他也等不及,决心要做的事是不会等到第二天的。

阿爹取下了地主家放在牛棚里的铡刀刀叶。

夜幕像一件宽大的披风,温柔地披在空中,一抹清淡如水的月亮从不远处茂密的竹林冉冉升起。苍茫的夜色中,各种响声齐奏出一曲曲宫、商、角、徵、羽俱全的古老乐章。

天刚擦黑,阿爹扫了我跟阿妈一眼,扛着铡刀气嘟嘟急匆匆地走了。

那晚阿秀回来了。

阿秀是被阿爹救回来的。

阿秀回来后,阿爹黑煞煞的脸色才慢慢红润起来,难看的表情才慢慢找到归属。

听说有十来个鬼子的脑袋在熟睡中不翼而飞了。

鬼子的据点在松毛岭。

据说“血洗松毛岭”的事是山上的“绿林好汉”干的。还听说有三十来个鬼子吃了据点老井的水,没几天都魂归天国,滚回日本找他们的老祖宗去了。这些听说都是后来才听说的。

后来,这些据说得到证实,成了事实,不再是据说。

据说中的“绿林好汉”是谁?这到现在还是一个谜。

据说中的“绿林好汉”就是我的阿爹。要是今天我不说,也许在中国抗日救国史上还是一个谜。

阿秀回来那晚,阿爹忙不迭地提出搬家。

阿爹说话说一不二。阿爹的话像是圣旨,没有人敢违抗,那晚,就连问个为什么的胆量我和阿妈都没有。

为什么要走,阿秀知道,所以阿秀至始至终都很配合。而我和阿妈好像有点磨蹭。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毕竟那里是我们的衣胞之地,是祖祖辈辈耕耘了多少年的家。

山脊与夜色融为一体。

就在那夜。我们一家四口人连滚带爬,踏着月色,连夜半更狼狈地逃到了窝多村。

走时,阿爹一把火烧了费力巴劲刚盖起的土坯房。没给鬼子留下一粒米。

天亮时,我们到了另一个村子,窝多村。

一路上,我饥饿的肚子已唱完了几出交响曲。

我们的肚子饿,饿得人筋疲力尽、瘪头寡习、眼冒金花。而阿妈的肚子就不是瘪头寡习那么简单了。

一路奔跑,阿妈几次摔倒,摔倒在崎岖的山沟里,肚里的孩子动了胎气,早产。要不是苗寨里一个年老的苗医相救,阿妈跟孩子都会死掉。

从那以后,阿妈的肚子没有再隆起过。

阿妈失去了生育能力。

阿妈为啥失去生育能力?后来才听阿爹说,是那次早产,阿妈下身孕育孩子的“口袋”受到严重感染所致。

逃到窝多村,我搭阿秀的衣服裤子都挂得须须缕缕,很像现在T型台上模特扭动时最新潮的模特装。

在窝多村,我们一家四口人住进了苗寨的一间摇摇欲坠的牛棚。

牛棚里黑咕隆咚的,像是一只瞎掉了的眼睛,漆黑得深不见底。

牛棚门一打开,飞蹿出黑压压的蚊蝇。蚊蝇像被判了死刑的囚徒突然获得大赦喜讯般从“牢狱”里涌出,撞在我的脸上,撞得我睁不开眼,撞得我脸上生疼,有的误飞误撞蹿进我的鼻孔和嘴巴。

我们逃走后,鬼子在村里四处乱抓人。说要抓什么破坏大东亚共荣的敌人。我猜他们要抓的敌人也许就是阿爹吧?!我为阿爹的英明决策而感叹。那一刻,对阿爹我增加了几分崇敬。我暗自庆幸逃得好,逃得妙。要不地球上就没有我们这一家通过七拼八凑凑起来的人,也没有我,没有大家正在看的这篇小说。

时间解开了谜团。

鬼子是阿爹砍的,毒是阿爹下的。“血洗松毛岭”的事是阿爹干的。

阿爹的刀子贼快,砍鬼子脑袋像砍西瓜,砍鬼子的脖子像割韭菜。有一个鬼子最后想跑,没跑脱,小鬼子被爹踩着脖子,像青蛙一样以脖子为支点,屁股挣扎着一翘一翘的,被阿爹猫戏老鼠般玩得筋疲力尽了才批准他去死。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杀红了眼的阿爹宰了最后一个鬼子,窝在肚里的火才空。这些情节在电影电视上大家看得多了,这里我不在细说。

井里的毒也是阿爹下的。那些毒药都是农村人爱用的毒鼠强。那些毒鼠强是几个月前阿爹花了三个银猴子买的。

阿爹整死那窝鬼子后,大大震动了鬼子战区长官。其余的鬼子见事火不妙,迅速撤离了据点。

阿爹整死鬼子后,余下的鬼子晚上都不敢睡着,增加了岗哨也不敢睡着,更不敢在夜里到外头撒尿。他们都担心一觉醒来或一泡尿完事,脑袋就跟脖子分了家。这些都是后话,要不是阿爹奋勇杀敌的事对我感触太大,这一段本该省略。

阿爹修理了鬼子,但阿秀好像也没有一点喜色。

在我的记忆中,阿秀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她活泼好动的样子给我的印象很深,她那蹦蹦跳跳的样子让人想起一粒饱满的在地板上乱蹦的黄豆。阿秀走到哪里,都会甩下一串甜美的歌谣,金色的阳光注满她颊上的酒窝。她的歌声甜美中渗透出几分柔韧和沙哑,一如南归的大雁。可那阵子,黄豆也停止了蹦跳,大雁也停止了歌唱。

阿秀的嘴整天嘟着,如被无形的黄蜂叮了个包。

那阵子,我们的新家被一层阴云笼罩着,死气沉沉的。

阿秀遭到鬼子奸污,这是她的不幸,是我们全家的不幸,是那个世道中国民众的不幸。说白了吧!最痛苦的还是我。

下边,我想跟大家聊聊,聊一聊我们这个经过千辛万苦组合起来的家庭跟每个家庭成员不寻常的遭遇。

阿秀

大字认不得,小字麻麻黑。阿秀没读过书。

阿秀没有名字。见她长得眉清目秀,阿秀阿秀,这个名字就叫开了。可到现在,阿秀也不知道,也记不起阿秀这个名字的始叫俑者是谁。

阿秀的阿爹阿妈是四川人。

那一年,一对四川夫妇因老家天旱闹饥荒,引发瘟疫,无奈带着嗷嗷待哺的阿秀逃到云南。给地主王宝才当了长工。

年轻的四川夫妇男的会一些篾匠手艺。平常白下为东家编簸箕、筲箕、箩筐之类的东西。女的不会编篾活,针头线脑上确是一流的好手。地主婆田翠花安排她负责一家老小衣裤鞋子的缝制清洗。

四川女人不但针线活好,人也长得特别水灵。

四川女人天生狐媚,白白的脸,细细的腰,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扭得男人都回头直勾勾地看着她,引发一股莫名的占有欲。

漂亮女人无论在任何世道,去到哪里都是高危险的动物。四川女人也如此。

太阳火爆爆的将满腹的不满聚在村庄。知了一声一声拖长百揶叫魂般鸣叫着。即便在屋里,人还是像在蒸笼里一般。汗水从女人的额头起像一条蜿蜒的小河往下流,流到脖子,流到乳房,万川归流,汇聚于乳沟,被堤坝一样的裤带阻挡了一下,减缓了流动的脚步。最终河流冲破了堤坝肆无忌惮地闯进了女人的裤裆,抵达终点——女人的禁区。汗水热乎乎的,像男人喷射进去的暖暖的爱液。有所不同的是爱液能带给女人快感,躁动,而闷热鬼天气制造的身体附属物则搞得女人下身发痒,像钻进了无数只蚂蚁。女人挠了几把,才稍微好过了一点。

女人右手往上缩了一下,露出个空荡荡的衣袖,五指捏住袖口,抬起右手,在额头上揩了一把,又一把,再一把。拿起男人编的火扇,扇了几下,感觉被火扇搅动起的风都是热的。没办法女人脱去了外衣,只穿着一件粉红色褂子。这一脱后,女人觉得舒服了许多。

女人埋着头一针一线地为小少爷缝鞋子。

女人缝的是一双虎头鞋。已经缝好了一只,女东家吩咐,小少爷的鞋子第二天必须做好。

第二天是小少爷的三岁生日,小少爷属虎。鞋子小少爷急着要穿。

鞋子缝不出来,女人着急。

其实一整天女人都很着急,连偷个懒的机会都没有。

屋里的光线暗,于是女人把针线箩攒到了院里的桂花树下。

院子里,岁月已让墙脚的砖缝里生长出羞答答的嫩草。蓝蓝的天空把女人的眼睛映得蓝蓝的,树影和太阳的光点在她性感的身体上离合聚散,无声无息。

无声无息。女人没有料到,王宝才已无声无息地幽灵般逼近了她。

还没等女人反应过来,女人已被压在狗熊般健壮的王宝才身下。寂静的四合院里一时间只有女人痛苦的呼叫和男人痛快的呻吟。

王宝才把四川女人给“咪希”了。

王宝才婆娘人长得黑油胖黑油胖的,说话粗声大气,有她在,王宝才屁都不敢放一个,温顺着呢。用现代人流行的说法,就是“气管炎(妻管严)”。

王宝才对四川女人早已垂涎三尺,只可惜老婆看得紧,找不到机会下手。千年等一回。这个机会最终还是被王宝才找到了,他怎会轻易错过。可遭殃的还是四川女人。

没多久,四川女人的腰肢粗壮了起来,粗壮的身体一扭动,就抹去了她曾经的美丽。见到老婆一天天隆起的肚子,四川男人有说不出的激动,而女人却有说不出的愧疚。

纸是包不住火的。

王宝才瞧四川女人色眯眯的眼神引起了四川男人的注意。当王宝才再一次找四川女人放水时,节骨眼上被四川男人逮了个正着,硬生生地把一对赤条条的男女捉奸在床。

是可忍孰不可忍。

男人一气之下,从背后兜头给了王宝才一闷棍,轻而易举结果了王宝才的猫命。后来如何,对这篇小说的影响不大,在此不再赘述,大家只管晓得四川男人被处死,女人落荒生下女儿三个月,也得了霍乱死了,只丢下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就是小说的主人公阿秀。

阿爹

阿秀是被阿爹阿妈收养才有了归宿的。

阿爹阿妈不是阿秀的亲爹妈,也不是我的亲爹妈。

村里人都说阿爹跟阿妈在一起是歪锅配歪灶,歪爷爷配歪庙。

阿爹是二婚汉子,阿妈也是二婚婆娘。

阿爹的第一任婆娘是城里一家戏班子的台柱子,是一个戏子。人长得好看,戏也唱得好。

那时在戏剧派系中,滇剧风靡全国。滇剧演员们在舞台上伴随着丝竹锣钵声,用美妙的音律和神形兼具的姿态演绎一幕幕人间悲欢情仇。滇剧的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再配上优美的唱腔,如歌如泣。通过唱、做、念、打就可以把不同人物的喜怒哀乐表现得淋漓尽致。滇剧有很多戏迷。

在滇剧的生、旦、净、末、丑中,阿爹的第一任婆娘学的是旦角,演的也是旦角,老旦。

老旦这个角色虽然没有花旦的光鲜,扮相没有闺门旦那样漂亮妩媚,带给人的却多了几分沉稳,清雅。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来说,要把演绎老人的老旦演好,没有“真功夫、硬本事”是不行的。

没有金刚钻,莫揽瓷器活。阿爹的第一任婆娘凭着自己的能耐硬是把老旦这个角色演得惟妙惟肖,炉火纯青,爬上了台柱子的头衔。

有人说,演戏一不小心就演成了自己。这话用在阿爹的戏子婆娘上,活脱了。

戏迷是戏子走红不竭的动力,戏迷是戏子最忠实的朋友。

阿爹的戏子婆娘也有很多戏迷。戏子之所以走红,全靠那些戏迷。其实阿爹的戏子婆娘走红,沈老板功不可没。说沈老板捧红了戏子,不是瞎说倒讲。

阿爹的戏子婆娘每场演出,沈老板雷打不动都会赏脸,还邀请一大帮人来看。有时他会包它几场,请城里的老少爷们免费观看,一时间,滇剧有了旺盛的生命力。那时人们喜欢看滇剧就像今天的年轻人喜欢看好莱坞的电影一样。这一切都归功于沈老板。不!应该归功于阿爹的戏子婆娘。因为沈老板每次来,都是冲着阿爹的戏子婆娘而来的。

就说这沈老板,原先是搞烟土生意的,政府强制禁烟后,改行干起了丝绸生意。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丝绸生意只不过是沈老板的一个幌子,暗地里他还是偷偷摸摸地搞老本行。

狗咬挎篮的,人向有钱的,都势利着呢。有钱的沈老板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阿爹的戏子婆娘泡翻了。

女人是用来私奔的。

能攀上高枝,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那是前世修来的福气。谁会错过这等好事呢?除非脑子进水。戏子女人跟沈老板跑了。

这后来,大家说会有啥结局。听说他们到了天津卫,听说阿爹的戏子婆娘后来被沈老板像丢烂衣服一样甩了,听说戏子女人又嫁了一个可以当她爹的有钱人……。反正是听说,也没有叙写的意义,因为这样的故事今天也还有人在上演。

阿妈

折回头来说说阿妈吧!

阿妈最先的男人跟阿妈都是土里刨食的老实人。他们结婚不到半年,男人就得了麻风病。

按本地规矩,不!不是规矩,而是律令般的铁律。

按规定麻风病人必须拉到荒无人烟的大黑山隔离。这意味着新婚的阿妈必须搭男人分开。

我们那地方有许多麻风病人,他们就住在几十里之外的大黑山。阿妈的第一个男人就是被送到大黑山的。

日子像今天孩子们吃的雪糕。雪糕在烈日下迅速融化,最后只剩下一根孤零零的木棍。没几年,从大黑山传来消息说阿妈的男人死了。阿妈不知道男人咋死的,反正被拉到大黑山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的。应该不是病死就是饿死,但没有人敢去过问,也问不出啥其所以然,更不晓得找谁问。现在想想其实问到了又能咋样,在哪个世道,还不是只能抹抹肚子拽球。

男人死了,阿妈像那根木棍一样,孤零零的。。

阿爹搭阿妈是咋走到一起的?不可能是自由恋爱。当然是有人撮合而成的。

阿秀,是阿爹跟阿妈婚后的一个月夜从屋后的毛草堆里捡来的。

我是哪来的?

懂事后我才清楚我是哪来的,反正不是阿爹阿妈生的。

阿爹阿妈结婚后没有生过孩子。

我亲生的阿爹是我后来阿爹的大哥,吃同一对奶的,亲兄弟。算起来,我该管后来的阿爹叫二叔。

卡落县的麦拉子村才是我的出生地。

小时候的我瘦得像一把荠菜。

我的生父叫钱昌文,养父叫钱昌武,生母叫李玉梅,养母叫张翠兰。

不见狗屎不恶心,不生儿子不收兵。外公外婆左生一个是丫头,右生一个也是丫头。为了找个延续香火的种,在生育上,外公没有气馁。直到第七个女儿出生,外公才承认自己是生丫头的命。

为了李家后继有人,外公被迫把老大李玉梅招在家里。那一刻,阿爹走进了李家。

小子无能,招亲上门,改名换姓,重新做人。这不是顺口溜,也不是玩笑,而是我们那地方的规矩。阿爹到李家倒插门后,改了姓,尾着阿妈姓,改名叫李正安。

才三岁,我就被送到二叔家。

我是肩负着重大使命到二叔家的。这仍然是地方规矩造成的。

长子复业,次子归宗。对于招亲上门的男人来说,其婚后所生的长子必须回到老家继承他面上的家业。否则就是对列祖列宗最大的不敬不孝,就是忘本、忤逆,因为我是长子,注定我必须离开父母去承担那份重任,被“发配”的我该管二叔叫阿爹,管二婶张翠兰叫阿妈。

我和阿秀

阿秀大我三岁,我就叫她阿秀。在我的印象里,好像从没有叫过她阿姐。

我不叫阿秀阿姐,但阿秀随时都把我当亲弟弟对待。在家里,我是阿爹阿妈阿秀倍加疼爱的“宠物”。

我家后来盖得三间瓦房,左手边一间是阿爹阿妈的睡屋,右手边一间是我跟阿秀的睡屋兼娱乐场所。中间一间是公共的,是堂屋。

我跟阿秀共处一屋,共睡一床。小的时候也倒没什么,慢慢懂事后,有点害羞。但家庭条件就是那样,害羞也没办法。

睡在铺上,阿秀会给我讲一些不知哪里听来的“油渣”故事,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烂席子垫了又垫。烂“油渣”阿秀一炼再炼。那些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可我从来也没厌烦过。

情窦初开的我时常偷看阿秀换衣服。我觉得自己有点早熟。我很关心女人的身体,女人的身体像一块磁铁吸引着我。平时偷看不够,趁阿秀熟睡之机会摸一摸她那与我有别的部位,那几处撩拨人心的神秘部位。

阿秀的胴体是一个神秘魔盒。有一天,我突然有了占有她的欲望,换句话说有了与她肌肤之亲的邪念。

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震耳的炸雷和刺眼的闪电把我吓得缩成了一团。因为害怕,我紧紧地抱住了阿秀,阿秀也紧紧地抱住了我。抱着阿秀,我能感受到阿秀身体所发生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阿秀凸起的双乳一起一伏,柔柔的,暖暖的,我的脸擦在上边,很舒服。我把脸儿紧紧地贴在阿秀的酥胸上,双手搂着她的杨柳细腰,两只手轮换着抚摸她高高隆起的奶子,双眼无限深情地凝视着阿秀那桃花绽放般的笑容。那一刻,我看到了阿秀双乳上镶嵌着的两颗若隐若现的红樱桃,红樱桃在轻微的蠕动,刹那间我身体上激情的元素立马就登上了顶峰。我有了含上一口的冲动,下边那玩意对阿秀下身那神秘之地也来了性趣。火烧火燎。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充足电的马达,阿秀只要一点火就会高速转动起来。就在那一次,我下边那玩意出现了第一次“呕吐”。

最终阿秀被我完全占有了。我只记得,当我用满载着放肆的眼神看着她时,阿秀虽然有点娇羞,还是很顺从我。

那天,我跟阿秀激烈的“肉搏”,把床单揉得像腌菜罐里捞出来般——皱巴巴的。“放纵”完毕,我们的眼神才在脉脉飞动之后回归常态。这就是我的第一次男女之欢。

皱巴巴的床单上一下子有了几朵血色的小花。看着小花,阿秀的脸儿红了,脸一红,阿秀更加妩媚了,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不远了。在阿秀跟我的小屋里,我们再一次上演了婚后夫妻才能表演的“游戏”,完成了无数次灵与肉的衔接。那种激情犹如泛滥的黄河无法收拾。

每一次激情过后,床单仍是一尘不变,像腌菜罐里捞出来般,皱巴巴的。

阿秀的一双大眼睛像两潭清澈的泉水,我在泉水的倒影里看到了自己那张兴奋的脸。

钻进核桃壳儿,品尝到了核桃仁儿。尝到女人带来的快感的我,干柴遇着烈火,发疯般恋着爱着阿秀。

直到有一天,阿爹阿妈终于向我和阿秀摊牌。

阿爹说等上冬就跟我搭阿秀操办婚事。

阿妈说,女大三,抱金砖。说我跟阿秀结婚,是黄金组合,是上天的安排。也就在那时,我才弄明白阿爹阿妈为啥不让我跟阿秀分床而睡的用意。

也就从那一刻起,我跟阿秀名正言顺的睡在了一起。象所有小夫妻一样温馨地度过我们的每一天,完成自己作为男人,在我未来的婆娘身上名正言顺地尽着该尽的“义务”。

睡屋的灯光和窗外斜射进来的月光交织在一起,我跟阿秀的身影在地上映出道道彩虹。小屋名正言顺地成了我跟阿秀心灵与肉体交流的温床。

日子在一天一天的重叠。我跟阿秀的甜蜜爱情,在重叠的日子与和谐的音律中拔节。

然而这美好的时光随着鬼子那一次进村扫荡起,就戛然而止了。

在没有太阳的日子,炊烟像画在宣纸上的一棵树。

日本鬼子进村起,我家的日子就没有安生过。

去到窝多村后,我们家没有过欢声笑语。死气沉沉的家像一个坟墓。

阿秀整天愁眉苦脸。阿秀的愁眉苦脸传染了阿爹阿妈。阿爹阿妈也是愁眉苦脸的。

阿秀被鬼子强暴时的一幕幕电影般在我眼前一次次重现。对男女之事,阿秀仿佛失去了兴趣,我也没有了那份激情。阿爹阿妈没再提及我跟阿秀的婚事,反正我没再碰过阿秀的身体,觉得阿秀的身体不在洁净,已沾上了比大便还要肮脏的东西。

我跟阿秀失去了交流。

平淡的日子里没有故事,后来发生的故事、也许问题就出在后来的日子里掺进了调料。

我是八路

通人性的天空:大公无私的太阳终于抛头露面,麻红麻红的太阳像被人踩扁的橙子。嘶哑吼叫的寒风找到了归宿般不再呜咽。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抗战的一天来到了,抗战的一天来到了,前面有工农的子弟兵,后面有全国的老百姓,咱们军民团结勇敢前进,向着那敌人,把他消灭,把他消灭,冲啊!杀呀……”那年秋天,正是收获的季节,一些亢奋人心的“流行”歌曲从山外飘进了苗寨,飘进了我们的耳孔。紧接着来了许多大兵。他们肩上扛着乌黑的长枪,穿着灰布衣服,有的身上背着大锅,有的举着大面大面的红旗。听说他们是老百姓的军队,他们自己也说他们是劳苦人民的队伍。苗寨里的人不信。

看着他们憨憨的笑容,不太像坏人。

好人坏人虽然没写在脸上,但他们的举动征服了乡亲。乡亲不得不信,他们才是受苦受难的穷苦人民的救星。

以前来过一些大兵,他们口口声声也说是老百姓的部队,是国军。可他们比鬼子也好不了多少。他们不但拿乡亲的东西,还强行抓走一些汉子去当兵。可穿灰布衣服的大兵不同,他们不抢粮,不抓人,说话斟一酌二,不忽悠人。

井水不犯河水。他们住在距离苗寨几百米之外的大平子。有时他们会到村里来转转,每次来都是为了帮助村里人做事。我家那摇摇欲坠的房子就是他们帮忙重新翻盖的。他们不要乡亲的东西,乡亲硬是要塞给的东西,拗不过他们会拿走,可他们准会付给几个钱。日子久了,乡亲们终于相信他们是打鬼子的部队,是共产党领导的部队,叫“八路军”。

看着村里几个小伙子都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我也冒冒失失地加入了。

隔我参军没几天,部队就走了。部队走了,我也走了。

我跟着部队转战南北,打了许多大战,胜战,也牺牲了许多同志。在战斗中,可以说,我们的生命是别在裤腰带上的。通过漫长的抗战,鬼子打跑了,可另一窝饿狼又来了。直至把饿狼打过长江,打过黄河,逃到了宝岛台湾,我们才松了一口气。

情断白云庵

当硕果累累的秋天在一个清丽的早晨铺满田野时,全国解放了。

革命尚未胜利,同志仍需努力!中山先生的遗训像一条鞭子,时刻抽打着。立着屁股干革命。打跑了深藏狼子野心的美帝国主义,取得了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后,我才回过一趟家,回了一趟朝思暮想的家。         

抗美援朝战争胜利时,我已担任特务连连长。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不该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先人的诗句生动勾勒出我的窘境。过去年轮的沧桑毫不客气地将我英年的威仪消磨贻尽,不堪回首的往事在时间河流里浣洗后,屈辱被推上了历史的“被告席”。对阿秀我由怜悯到理解。理解万岁。阿秀没有错,要错也是历史的错。迷失的爱在理解中升腾为永远不愿离弃的爱。我怀着一缕温润淡雅的情怀,一份静美雅致的心意,一片悠然祥和的氛围,一种似水柔情的感动,来迎接生活的曙光,抚平阿秀被疏远后心灵的创伤,重拾搁浅多年的爱。

然而,我所奢望的平淡生活中仍暗藏着不幸,不详,正像乌云一样渐渐笼罩下来。

自从阿爹阿妈去世后,我就很少写信回家。虽然也写过几次,可从没收到回信。

太阳清汤寡水地挂在天边,被几根枯枝划成不规则的几块。

我回到家时,房门被一把锈迹斑斑的铁锁锁着,红色的锈水从锁孔里流出,固执地滴落在门槛上,红红的一小滩,像阿秀心里滴出的血。不!那是阿秀苦苦等待后留下的血与泪的混合物。

从门缝里瞟进去,家里的每个角落已被蜘蛛割据,扯上了代表自己版图的蛛网。我的心一下子变得冰凉。

“咚——咚——咚——”按着邻居王姐的指点,循着咚咚咚的木鱼声,我艰难而沉重地爬到了小黑箐嘴子哪孤伶伶的庵堂前。

白云庵。

庵堂的朱门上悬挂着一块“白云庵”白底黑子大匾。

当吱呀一声推开笨重的庵门时,火辣辣的烈日鱼贯而行,进入了庵堂,也穿透了我的胸膛。

泥塑的前方,一尼姑正忙着给菩萨上香。她的嘴里念念有词,头上的黑色僧帽和身上长长的灰蓝色袍子,修塑出一具纤细的身体。

阿秀!我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就是阿秀。

“阿秀!不!大姐!我是金海。”我有点语无伦次。

“佛门静地,施主请勿高声喧哗!这里没有你要找的阿秀,也没有你要找的大姐。谁是金海,老尼不知。这里只有贫尼孤影。施主,请回吧!”尼姑的声音苍老冰冷,像地中海刮来的寒流。一字一句。尼姑近乎朗诵般慢腾腾地说。那一刻,我的舌头打了结,嘴能张开,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我要说的话堵在喉咙里,像卡住了一根鱼骨头。

看到阿秀僧帽下的发丝,我知道,阿秀老了。她满头的发丝已变成了冬天霜雪裹缠下的杂乱枯草。她那一副瘦瘦的身子宛如一株摇曳干枯的狗尾草,再也经受不住任何风浪了。

我仿佛看到了阿秀眼角滚落的泪珠,泪珠砸在地上,溅起一缕寒寒淡淡的尘埃——

我还想迎上去说些什么,尼姑背对着我举起右手做了个往外赶的动作,下了逐客令。

我本能地点头又不住地摇头。我的脑瓜子有点痛,里面像灌了一壶马尿。

“咚——咚——咚——咚——”|

当我折回头回望白云庵时,耳畔再一次响起了咚咚咚的木鱼声,像是敲在我的脑袋般清晰地刺痛着我大脑。

“咕哧、咕哧……”听着自己皮鞋如盛满水般的响声,我的心里乱麻麻的。

我知道阿秀这么多年来的甘难。我知道我跟阿秀的情缘已走到了尽头。

阿秀为啥出家?

我在以前的回信中找到了答案。

阿爹阿妈催促我回家结婚。为了抗战,我寄回去几封信,每封家信里都装有我和一个女兵的合影。其实那女兵也只是我请的一个拖。以假乱真。怎料阿秀却当真了。

一切都晚了。

尾声

到现在,30多年过去了,我没有见我阿秀一眼。

几天前,阿秀走了。

阿秀走了,请人代笔给我留下一份只有短短53个字的遗书:

 金海:

姐不怪你!你也不要过度责备自己。缘分是上天注定的。今生注定我跟你有缘无分。今生修了缘,来生再续分吧!来生,我就做你的新娘!

我在想,如果有天堂,我愿意让笔下流淌的文字,划着爱的羽翼飞到阿秀身边;如果有来生,我会万分珍惜阿秀给予的那份纯真的爱。

来生我还能见到阿秀吗?

我的虔诚加上阿秀的承诺,能!我相信我跟阿秀一定会是恩爱的一对,像郭靖跟黄蓉那样的一对。

情深深雨蒙蒙。思念在岁月的页码里敲打着灵魂的鼓面。

孤寂的心灵总是带着美好的梦幻淌向遥远的江畔。梦中,我跟阿秀手牵着手漫步在万紫千红的花海里,讲着还未叙完的情话。我和阿秀又吻在了一起,像两条落水的鱼重新找到了新的生活……

来源:征文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