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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作家协会 · 李华
2014年10月10日 09:53

      1953年9月25日,李华出生在富顺县永年镇一个职员家庭。后随父母工作变动先后在富顺县城关镇、何市镇、戴寺镇等地生活过。1970年5月,未满17岁的李华下乡到富顺县广福公社光明7队当知青。劳动之余,煤油灯下,他开始了那个时期较为流行的写日记。1972年入隆昌师范学校学习。在第一堂作文课上,他以知青离开乡村前夜为素材创作了一篇小说,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注。他四舅从天津来学校探望时送的一本《闪闪红星》,触发了他对儿童文学的最初喜爱兼向往之情。其实在隆昌就读期间,李华的最大兴趣和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做画家梦上。为此他曾到隆昌文化馆进行过美术创作,大量接触了隆昌文学艺术界的老师,特别有幸接受过著名画家张采芹先生的耳提面命。他曾两天两夜守在张采芹先生身边看他作画。毕业后当小学教师和大队辅导员,在负责学校黑板报工作中,因苦于儿童读物的稀少和假大空,便带头与学生一起进行黑板报稿件的创作。1976年,李华在《富顺文艺》发表处女作诗歌《你办事,我放心》,表现了有感于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噩运的振奋喜悦之情,后被四川省《群众文艺》收录。1980年调富顺文教局,当小学语文教研员,富顺县教育学会副秘书长。1982年在《小朋友》上发表第一首儿童诗《眼睛》。1983年进入地处泸州的宜宾教师进修学院,参加中文系函授教育半年的面授学习。这期间,他有幸阅读了不少文学作品和文艺理论著作。在长江边上,他创作了震动儿童文学界的长诗《小鸟喳喳》,1984年5月发表在《幼儿文学》报上 ,1988年重新在《儿童文学》第1期上发表,台湾《全国儿童》同步发表。在富顺文教局工作期间,李华曾兼任《四川教育》特约通讯员,在《四川日报》上发表了5篇《巴蜀小议》。1985年调县政府做秘书。1988年调入自贡市文联工作直至退休。

      迄今为止,李华共出版儿童文学作品35册,另有不少作品散见于《儿童文学》、《少年文艺》、《巨人》、《儿童小说》、《小朋友》、《中国儿童》、《幼儿文学》、《幼儿教育》、《家庭教育》、《幼儿画报》以及台湾的《全国儿童》、《儿童日报》、《青年报》、《联合报》等报刊上。多篇作品先后被数十个作品集收录。论文《童诗美学意义上的两个散点》被《儿童文学研究》1994年4期选发。曾出席“中日儿童文学作家交流会”、“海峡两岸童诗童话交流会”、“上海幼儿文学研讨会”、“杭州幼儿文学研讨会”。主编《大恐龙》儿童文学报,历时3年。出版地域文学作品4部:《名城自贡》(旅游读本 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3 )、《民间语盐》(散文集  大众文艺出版社  2004.6  )、《沿着自贡诗歌地图》(诗集 作家出版社 2007 )、《素面朝天》(散文集 中国文联出版社 2013,8)。长篇地域小说《盐都》从2013年10月8日开始在《自贡晚报》上连载。另有多篇文学作品在《中国作家》、《星星》、《青年作家》等刊物发表。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团体委员,自贡市作家协会主席。被聘为四川省作家协会第5届、第6届“四川文学奖”专家评委和终审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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